(六)皖南事变及其后新四军的进一步发展
1941年1月6日,抗日战争时期国共之间最严重的军事摩擦事件皖南事变发生。
中共武装在敌后的猛烈发展,使国民政府极为担忧,特别是苏皖一带为国民政府原先统治的中心地区,更不容中共武装大力发展。1940年7月16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提出《中央提示案》:关于第18集团军(即八路军)及新四军的作战地境,取消冀察战区,将冀察战区及鲁省黄河以北并入第二战区,阎锡山仍任战区司令长官,卫立煌、朱德副之。晋东南由卫立煌负责,晋西南由战区司令长官直接负责。冀、察两省,鲁北及晋北之一部由朱德副司令长官负责指挥,八路军和新四军全部调赴该区域内,新四军加入第18集团军序列。9月初,周恩来将中共中央的复案交国民党中央,提出调整游击区域及游击部队办法三种:一、扩大第二战区至山东全省及绥远一部;二、按照第18集团军、新四军及各地游击队全数发饷;三、各游击部队留在各战区,划定作战界线,分头击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