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7年(天凤四年),王莽再次申明六筦之令,每一筦下,都设科条,即法律对违犯情节及处罚的规定,以防止犯法,犯者罪至死,于是吏民抵罪者渐渐增多。同时,又对拥有奴隶者收税,上公以下有奴婢的,一口出钱3600,史家称“天下愈愁,盗贼起”,看来大小奴隶主们对王莽的这个政策反应是极为强烈的。担任纳言的冯常劝谏,王莽大怒,罢免冯常的官职。王莽设置执法职官,调查官员的不轨行为,还选用所谓能吏如侯霸等,分别监督六尉、六队(遂),就像汉朝的刺史。
公元20年(地皇元年),王莽又下令取消大小钱,改用货布,形状像耕具,长二寸五分,宽一寸,等于二十五货钱。货钱径一寸,重五铢,枚值一,两品并行。如有敢盗铸钱及偏行布货,伍人知而不举的,皆没入为官奴婢。
史书记载,人民因犯铸钱之法,伍人连坐,没入为官奴婢,男子关在槛车上,子女步行,用铁索拴住颈项连在一起,送往主管铸钱的钟官,以十万数。送到的,夫妇拆散,改相匹配,愁苦而死的十人中有六七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