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这不是明朝独有,从汉朝起地方为京中运粮,官府都要向老百姓多征收粮食,这称为雀耗,鼠耗,名义上粮食储存里被雀鼠吃掉的部分。
但火耗的弊端很多,比如火耗地方官员自行规定,每两收二钱至五钱不等。而且越穷的地方,火耗越高,比如天下最穷的陕西,火耗竟高达五成。
对于火耗的存在,地方督抚不仅不制止,或睁一眼闭一眼,而是公然与州县分赃。所谓好处大家拿。
林延潮的火耗归公,当然是清朝的治理办法。
首先火耗银不再是不成名目的收入,而是朝廷明文规定。
然后火耗银上缴朝廷后,再下发至地方,一部分作为地方衙门的办公之用,一部分作为官员的养廉银子。
而且清朝对各省规定了火耗数额,不许官员们再随意加耗。
当然林延潮决定火耗归公,除了吸收清原先改革的优点外,更重要是在地方推行银币,使得银本位制在明朝官方民间得到贯彻。
但此举遭到了沈一贯的极力反对。
沈一贯的理由是,火耗本就是不成文的陋规,朝廷变成明法与加税何异,如此等于助长不良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