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灵魂”与“肉体”分离说
保罗强调人的灵魂拯救,认为这是耶稣教导的核心。他认为灵魂的拯救是以肉体的牺牲为代价的。他明确地说:“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侍奉,乃是理所当然的。”[13]古希腊哲人们,如柏拉图等人所论述的“灵肉分离说”在保罗这里被进一步强化。在他看来,灵魂的净化与肉体的放纵是格格不入的,他所提倡的“活祭”,就是摒弃肉体情欲。本来犹太教与耶稣都不赞成放纵情欲,但两者也都没有极端到把一切不道德甚至不虔诚的行为都归结为情欲所致,而保罗却达到了这种极端。他对肉欲极为厌恶,将圣灵与情欲完全对立起来,而且把肉欲的表现扩大,不但奸淫、邪荡等是肉欲,恼羞、结党、纷争等也都属肉欲的范畴。如何摆脱肉欲的控制?保罗认为犹太教靠律法对人的约束是外在的,并不能真正使人得到拯救,而基督教主张依靠灵魂内部的约束是一种精神境界的升华。保罗提倡的是“因信得救”“因信称义”,这就使基督教的发展冲破了犹太教律法的限制。不服从犹太教律法与习俗的外族人凭借心灵的圣洁,凭借对上帝的坚定不移的信仰也可得到拯救。